1、研究起草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2、负责市级社会福利机构的资格认定;
3、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4、协助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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