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供养标准 新闻发布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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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民政局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项内容: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民政局救灾与社会救助处处长魏忠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尹学乐,我是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刘芳春。 | ||
日期:201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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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民政局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项内容: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民政局救灾与社会救助处处长魏忠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尹学乐,我是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刘芳春。 首先请魏忠刚处长发布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情况。 【魏忠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从7月1日起,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月增5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月558元执行,维持不变。 下面请尹学乐处长发布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情况。 【尹学乐】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根据市政府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的要求,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从7月1日起,全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1760元,月增16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45元,月增95元。 【刘芳春】这次农村低保、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的关注,是扎实突进民生幸福工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又一惠民举措,使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