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区域界线的定义与分类是什么?
答:定义是: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边界线,是毗邻行政区域之间的分界线。具体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分类是:我国的行政区域界线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乡、民族乡、镇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派出机构及自然、经济区域的管理范围界线不是行政区域界线。
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目的、原则、方式是什么?
答:目的:维护行政区界线附近地区稳定,促进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规定: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稳定。原则:(1)有利于国家统一管理原则(2)有利于各族人民团结原则;(3)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原则;(4)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原则;(5)维护行政区域界线严肃性、稳定性原则。方式: 分级负责,共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行政区域在国务院领导下,由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行政区域界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毗邻的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3.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内容与职责划分?
答:内容: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协议书,公布界线,实地标定界线,管理界桩及标志物,界线变更及勘界,跨界生产、建设管理,联检,管理档案,编制详图,争议处理,违规处罚等11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民政部门是职能部门,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政府职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具体职责是:1.落实界线,执行协议书规定;2.公布界线;3.管理界桩;4.勘界;5.协商确定跨界资源管理、使用问题;6.建立联检制度,组织联检工作;7.处理边界纠纷问题;8.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9.管界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10.建立健全协调处理机制。民政部门职责: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具体为:1.承担政府有关职能的落实工作;2.标定界线实地位置;3.处理界线争议;4.管理界线标志物;5.管理档案资料;6.编制详图;7.处罚违法违规行为;8.提供勘界成果;9.组织联合调研,通报情况。
4.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争议(界线已经勘定)怎样处理?
答:依据是:第一,勘界协议书;第二,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第三,联检报告和管理协议。几种处理管理:第一,文图不一致的,以图为准;第二,原图与复印图不一致的,以原图为准;第三,界桩实地位置与成果表和登记表不一致的,以表为准;第四,实地位置与图上位置不一致的,以图上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