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殡葬服务行业有哪些术语?
答:殡葬服务行业术语是殡葬服务业规范化运行的保障。具体专业术语如下:
2.1
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2
国际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国外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3
港澳台地区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4
辖区外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辖区外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5
辖区内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辖区内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6
接尸服务
提供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的服务。
2.7
带客接尸服务
带着逝者亲属到指定地点接纳运送遗体到殡仪馆或到指定地点接纳运送遗体时将逝者亲属也一同带到殡仪馆。
2.8
电话登记接尸服务
丧事承办人通过电话办理遗体接运手续。
2.9
来人登记接尸服务
丧事承办人到殡仪馆或服务站办理遗体接运手续。
2.10
网络登记接尸服务
通过网络办理遗体接运手续。
2.11
接尸日期
把遗体从停放地接到处理单位的日期。
2.12
接尸时间
将遗体从停放地运到处理单位的时间。
2.13
接尸地址
遗体停放的地点。
2.14
接尸登记服务
确定接运遗体的相关信息的服务。
2.15
国际接尸服务
提供接运跨边境遗体的服务。
2.16
港澳台地区接尸服务
提供接运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遗体的服务。
2.17
辖区外接尸服务
提供到辖区外指定地点接运遗体的服务。
2.18
辖区内接尸服务
提供到辖区内指定地点接运遗体的服务。
2.19
抬尸服务
提供接尸人员搬运遗体的服务。
2.20
普通抬尸服务
提供接尸人员搬运遗体的服务。
2.21
礼仪抬尸服务
提供接尸人员按礼仪仪式搬运遗体服务。
2.22
送尸服务
提供将遗体送往指定的处理地的服务。
2.23
空运尸体服务
采用飞行器运载遗体。
2.24
铁路运输尸体服务
采用火车运载遗体。
2.25
公路运输尸体服务
采用汽车运载遗体。
2.26
海运尸体服务
采用海上运输方式运载遗体。
2.27
内河水运尸体服务
采用内河运输方式运载遗体。
2.28
国际送尸服务
提供将跨境遗体送往指定的处理地的服务。
2.29
国际间遗体运输
国内遗体出境或国外遗体入境的相关运输服务。
2.30
港澳台地区送尸服务
提供将遗体送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指定的处理地的服务。
2.31
辖区外送尸服务
提供将遗体送往辖区外指定的处理地的服务。
2.32
辖区内送尸服务
提供将遗体送往辖区内指定的处理地的服务。
2.33
出殡服务
提供运送遗体时举行仪式的服务。
3 遗体处理服务术语
3.1
遗体防腐保存服务
通过特定的物理或化学方式减缓遗体腐败变质进程,以达到对遗体进行短时期或阶段性保存目的服务。
3.2
遗体冷藏防腐保存服务
提供将遗体放入冷藏设备进行低温防腐保存的服务。
3.3
遗体药剂防腐保存服务
提供用药剂防腐保存遗体的服务。
3.4
遗体干冰防腐保存服务
提供用干冰降低温度,防止遗体腐败的服务。
3.5
遗体输液防腐保存服务
将防腐药水用输液的方式注射到遗体内防腐保存。
3.6
遗体液氮冰冻保存服务
用液氮降低温度使尸体所含水分凝固,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防止尸体腐败。
3.7
认尸服务
提供辨认遗体身份的服务。
3.8
验尸服务
为司法部门提供遗体验证的服务。
3.9
遗体洁身服务
提供为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的服务。
3.10
遗体更衣服务
提供为遗体更换衣服的服务。
3.11
一般更衣服务
提供按正常程序为遗体更换衣服的服务。
3.12
特殊更衣服务
提供按客户特定要求,为遗体更换衣服的服务。
3.13
遗体整容化妆服务
提供对逝者进行必要的塑型、整容、化妆,以供瞻仰的服务。
3.14
一般遗体整容化妆服务
提供对正常遗体按正常程序进行整容、化妆的服务。
3.15
特殊遗体整容化妆服务
提供对破损、残缺、腐败等非正常遗体或有特殊要求的进行塑型、整容、化妆的服务。
3.16
遗体入殓服务
提供将遗体放入棺材的服务。
3.17
遗体保留服务
为特殊原因暂不火化的遗体提供短期保留的服务。
3.18
遗体
人死后的躯体。
3.19
遗体防腐保存服务
通过特定的物理或化学方式减缓遗体腐败变质进程,以达到对遗体进行短时期或阶段性保存目的的服务。
3.20
遗体消毒
消灭或清除遗体表面致病微生物的处理。
3.21
遗体防腐师
通过医学手段,用化学防腐药剂和防腐器械对遗体进行防腐、保存的人员。
3.22
一般遗体防腐保存服务
对死亡不超过12小时,没有出现腐变征兆的遗体进行的防腐保存服务。
3.23
特殊遗体防腐保存服务
指对延迟防腐、皮肤变色、溺水死亡、缺少器官、患甲类传染病死亡、冷冻或服用影响防腐效果药物的遗体进行的防腐保存服务。
3.24
短期防腐
防腐时间在7天(含7天)以下的防腐。
3.25
中期防腐
防腐时间在8天(含8天)以上、30天(含30天)以下的防腐。
3.26
长期防腐
防腐时间在31天(含31天)以上、一年(含一年)以下的防腐。
3.27
永久防腐
防腐时间长于一年的永久性保存的防腐。
3.28
动脉防腐
把化学药物注射进遗体血管,穿过毛细血管到达组织细胞以实现消毒、防腐和恢复遗体组织的一种防腐方法。
3.29
灌注防腐
将防腐液注入遗体体内的一种防腐方法。
3.30
腔防腐
将防腐液注入遗体体腔内而保存遗体的方法。
3.31
遗体防腐液
防止遗体腐烂的药剂。
3.32
静脉引流
将血管系统的内含物排出体外,置换为动脉防腐液。
3.33
表面防腐
将防腐液涂于遗体表面来保存遗体的方法。
3.34
皮下注射
利用静脉注射针将防腐液注入皮下而保存遗体的方法。
3.35
一点注射
动脉注射和静脉引流在同一位置进行。一点注射的部位是:右颈总动脉注射右颈内静脉引流;右股动脉注射右股静脉引流;右髂外动脉注射右髂外静脉引流和右液动脉注射右液静脉引流。
3.36
多点注射
动脉注射在多点同时进行,静脉引流可在每个注射位置进行或只在其中一个点进行。
3.37
自溶
肌体死亡以后,组织的自身分解现象。
3.38
腐败
肌体死亡以后,组织蛋白质在腐败细菌的作用下而分解的过程。
3.39
脱水
遗体水分通过表皮、口和鼻孔道等表面管孔散失的现象。
3.40
尸臭
腐败气体从口、鼻和肛门等处排出体外所产生的腐败气味。
3.41
尸僵
肌体死亡后,肌肉逐步变得坚实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而将关节固定,对电或化学剌激物无反映的现象。
3.42
尸绿
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或与血液中游离的铁离子结合成硫化铁,透过皮肤所产生的绿色。
3.43
变色
皮肤的颜色发生与遗体自然肤色不同的变化。
3.44
清吐
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遗体表面管孔排出体内的气态、液态或半固态物质的过程。
3.45
遗体冷冻柜
采用冷冻的方式来保存遗体的箱柜。
3.46
遗体冷藏棺
用制冷技术保存单具遗体的棺型设备。
3.47
遗体冷藏库
采用冷冻的方式来集中保存遗体的库房。
3.48
死亡医学证明书
由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以表明人的机体活动和新陈代谢已经终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3.49
遗体处置床
用于对遗体进行防腐、整容、消毒等操作的专用床,其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对遗体防腐床的要求。
3.50
遗体整容师
从事遗体整容、整形、化妆和美发的人员。
3.51
遗体整容
对遗体进行整理、修饰、修补、美化等的统称。
3.52
遗体整形
对变形或破损的遗体进行修复。
3.53
遗体化妆
对遗体的面容进行修饰和美化。
4 遗体火化服务术语
4.1
遗体火化服务
提供专用火化设备对遗体进行焚化的服务。
4.2
遗体一般火化服务
提供按正常殡葬程序将遗体火化的服务。
4.3
遗体强制火化服务
提供依法对必须立即火化的遗体进行火化的服务。
4.4
标本火化服务
提供将遗体标本火化的服务。
4.5
遗骸火化服务
提供将遗体残骸火化的服务。
4.6
死婴火化服务
提供将死婴火化的服务。
4.7
遗体火化观炉服务
协助逝者家属在火化机前观看遗体入炉及骨灰出炉的服务。
4.8
观遗体入炉服务
提供观看遗体入炉过程的服务。
4.9
观骨灰出炉服务
提供观看从火化机内取出骨灰的过程的服务。
4.10
火化领灰服务
提供遗体火化后领取骨灰的服务。
4.11
立等领灰服务
提供遗体火化后家属或家属委托代理人即刻领取骨灰的服务。
4.12
捡骨灰服务
提供遗体火化后由家属或家属委托代理人检取骨灰的服务。
4.13
纳骨灰服务
提供将骨灰装在容器中的服务。
4.14
骨灰暂存服务
火葬场火化遗体后到家属领取之前的骨灰暂时存放的服务。
4.15
骨灰存放服务
提供一定限期的接纳骨灰安置及保管的服务。
4.16
寄存格位导购服务
提供由工作人员引导并协助客户选择骨灰寄存格位的服务。
4.17
自选寄存格位服务
提供由客户自行选择骨灰寄存格位的规格的服务。
4.18
调换寄存格位
为客户提供调换骨灰寄存格位的服务。
4.19
退购寄存格位格
为客户提供退回骨灰寄存格位的服务。
4.20
骨灰寄存服务
提供租借骨灰寄存格位的服务。
4.21
无主骨灰处理服务
提供按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置无人认领的骨灰的服务。
4.22
骨灰领出服务
提供领出寄存骨灰的服务。
4.23
遗体火化师
操作设备将遗体送入火化炉进行火化的专门工作人员
4.24
遗体火化司仪
主持遗体入炉仪式的主持人。
4.25
殡仪服务员
在火化服务过程中提供咨询/引导陪伴的专门人员。
4.26
遗体接运工
从事遗体接受和运送服务的人员。
4.27
质量检查员
从事遗体及骨灰信息核对的人员。
4.28
设备保障员
保障火化机及相关辅机正常运行的设备维护与维修人员。
4.29
火化业务调度员
在中央控制室从事火化业务调度的人员。
4.30
骨灰清理与包装
对火化后的骨灰进行分拣、粉碎及包装。
5 殡仪服务术语
5.1
殡仪服务
提供办理丧事的服务。
5.2
殡仪接待服务
在办理丧事场所中提供的殡仪业务咨询与丧事策划、手续办理服务。
5.3
殡葬接待服务
在办理丧事场所中提供的殡仪、葬仪、葬式、祭扫等业务咨询、丧事策划、手续办理等服务。
5.4
丧事承办人
承办死者丧事的人,包括丧属或殡葬服务代理机构指定的委托代理人。
5.5
殡葬代理服务
指殡葬代理服务单位以丧家代办人的名义,在其经营范围内,受理丧家委托业务。
5.6
殡葬服务代理机构
指经依法注册,取得相关服务资格,为丧家提供殡葬代理服务的单位。
5.7
接待人员
提供殡仪接待的服务人员。
5.8
服务质量
服务能够满足规定和潜在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是指服务工作能够满足被服务者需求的程度。
5.9
普通殡仪接待服务
丧事承办人为丧属且非涉外的殡仪接待服务。
5.10
代理机构殡仪接待服务
丧事承办人为国内殡葬服务代理机构且非涉外的殡仪接待服务。
5.11
涉外丧事
外籍人员,港、澳、台胞死亡后在沪火化的殡殓业务。
5.12
遗体出境殡仪接待服务
在本市死亡后遗体出境运回本国安葬(包括非本市死亡经本市出境的)的相关殡仪接待服务。
5.13
遗体入境殡仪接待服务
遗体在国外运回中国入境火化或安葬的相关殡仪接待服务。
5.14
丧事洽谈服务
提供丧事服务项目的推荐并进行确认的服务。
5.15
策划殡仪活动服务
提供策划整个殡仪活动具体安排的服务。
5.16
追悼厅预定服务
提供预定追悼厅时间的服务。
5.17
追悼厅布置服务
提供对追悼厅进行装饰的服务。
5.18
遗体铺花服务
提供用花直接铺在遗体身上的服务。
5.19
遗体围花服务
提供用花围在遗体周围的服务。
5.20
书写挽联服务
提供书写用于花圈上的、哀挽逝者的对联的服务。
5.21
书写挽幛服务
提供书写用于追悼厅布置的悼念题词的服务。
5.22
司仪服务
为追悼仪式提供殡仪主持的服务。
5.23
结帐服务
提供办理殡仪费用的结算交付的服务。
5.24
骨灰盒刻字服务
提供在盛放骨灰的容器上刻写文字的服务。
5.25
布置灵堂服务
提供到逝者家里或指定地点布置灵堂的服务。
5.26
丧事录像服务
提供由专人录制丧事过程的服务。
5.27
制作谢世笔服务
提供用逝者的头发做成纪念毛笔的服务。
5.28
灵柩写字服务
提供将逝者的姓名用漆料写在棺材上的服务。
5.29
丧事用车租赁服务
提供各类丧事用车的租借服务。
5.30
丧宴服务
提供具体安排丧宴的服务。
5.31
丧葬用品代购服务
提供代为购买丧葬用品,并送到指定地点的服务。
5.32
哀乐吹奏服务
提供由乐队在殡仪会现场吹奏乐曲的服务。
5.33
遗照放印服务
提供冲印放大逝者生前的照片的服务。
5.34
守灵服务
守护灵柩或灵位的服务。
5.35
办理涉外丧事海关手续服务
提供过境遗体办理出入境海关手续的服务。
6 入葬服务术语
6.1
丧葬用品出售服务
提供出售丧葬用品的服务。
6.2
丧葬用品零售服务
提供零售丧葬用品的服务。
6.3
丧葬用品批发服务
提供批发丧葬用品的服务。
6.4
丧葬用品出租服务
提供出租丧葬用品的服务。
6.5
本单位内使用服务
出租的丧葬用品在本单位内使用的服务。
6.6
本单位外使用服务
出租的丧葬用品不在本单位内使用的服务。
6.7
入葬服务
提供将遗体、遗骸或骨灰进行埋葬的服务。
6.8
壁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葬于壁穴的服务。
6.9
骨灰装具
装殓遗体骨灰的各类容器。
6.10
骨灰寄存格位
放置骨灰的位置与空间。
6.11
骨灰寄存人
与殡葬服务单位签订骨灰寄存协议,并将逝者骨灰寄存于殡葬服务单位的单位和个人
6.12
骨灰管理员
从事骨灰收取、保管、骨灰祭奠等服务的殡仪服务人员。
6.13
草坪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葬于草坪下的服务。
6.14
海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撒入大海的服务。
6.15
骨灰撒海
将骨灰撒入指定海域的一种葬法。
6.16
骨灰撒海申请人
办理骨灰撒海活动登记的亡故人直系亲属代表、委托人或委托机构。
6.17
陪同家属
参加骨灰撒海活动的亡故人亲友。
6.18
骨灰代撒
骨灰撒海申请人委托骨灰撒海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其将亡故人骨灰撒入指定海域的服务行为。
6.19
骨灰撒海服务机构
取得承办骨灰撒海服务工作资质的殡葬服务机构。
6.20
骨灰移运车
运送骨灰撒海活动所撒放骨灰的专用机动车辆。
6.21
撒海船舶
用于骨灰撒海活动的船舶。
6.22
墓葬服务
提供将遗体、遗骸或骨灰入土埋葬的服务。
6.23
遗体葬服务
提供将遗体入土埋葬的服务。
6.24
遗骸葬服务
提供将遗骸入土埋葬的服务。
6.25
骨灰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入土埋葬的服务。
6.26
塔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安置于塔内的服务。
6.27
植树葬服务
提供将骨灰葬于树木下的服务。
6.28
迁葬服务
提供对已入葬的遗体、遗骸或骨灰进行异地迁移的服务。
6.29
拾骨服务
提供将遗骨从安装的容器中取出的服务。
6.30
开棺服务
提供打开装有遗体、遗骸或骨灰的容器的服务。
6.31
挖掘服务
提供挖开埋葬遗体、遗骸或骨灰的墓地的服务。
6.32
购墓服务
提供购买墓域的服务。
6.33
墓域导购服务
提供向购墓者推荐定形墓域位置的服务。
6.34
自选墓域服务
提供由购墓者自行选择不定形墓域位置的服务。
6.35
墓域预定服务
提供预定墓域位置的服务。
6.36
墓域购买服务
提供购墓双方签订购买合同的服务。
6.37
检验墓域服务
提供对于已建造好的墓域进行质量检验的服务。
6.38
调换墓域服务
为购墓者提供调换已购买墓域的服务。
6.39
退购墓域服务
为购墓者提供可以放弃已购买墓域的服务。
6.40
造墓设计服务
提供对墓的造型、式样进行设计的服务。
6.41
艺术墓设计服务
提供以富有创造性、个性化的方式美化墓域的服务。
6.42
普通墓设计服务
提供以通常形式美化墓域的服务。
6.43
墓碑服务
提供对墓碑碑文进行雕刻、描漆等服务。
6.44
墓志铭刻写服务
提供在石碑上刻写关于逝者生平事迹的文字的服务。
6.45
碑文制作服务
提供非墓志铭碑文的确认、雕刻的服务。
6.46
墓碑描字服务
提供墓碑上刻好的字用有色漆再描写一遍的服务。
6.47
瓷像制作服务
提供将逝者的照片加工成瓷像的服务。
6.48
贴像登记服务
提供在粘贴瓷像前的登记手续的服务。
6.49
瓷像加工服务
提供把逝者生前照片影象到特制的陶瓷板上的服务。
6.50
瓷像留孔服务
提供在墓碑上留下粘贴瓷像的凹槽的服务。
6.51
粘贴瓷像服务
提供将瓷像粘贴在墓碑上的服务。
6.52
墓域维护服务
提供保养维修墓域的服务。
6.53
壁穴维护服务
提供保养维修壁穴的服务。
6.54
祭扫服务
提供祭奠亡灵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