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三无”人员为特困供养人员。“三无”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义务人但是义务人无抚养、赡养、扶养能力,一般指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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