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212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1月1日前制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我局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
二、其他以市局名义或者以局属有关单位名义发布的文件, 在本次清理结果中未作为局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的,不得作为开展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视为失效。
三、凡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如需继续执行,须严格按照《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程序规定重新制发。
四、需重新编号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在3个月内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徐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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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
附件:徐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徐州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徐民规〔2015〕1号
|
保留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徐民规〔2014〕1号
|
保留 |
3 |
《徐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 |
徐民规〔2014〕2号
|
保留 |
4 |
关于印发《徐州市“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徐民规〔2014〕3号 |
保留 |
5 |
关于印发《徐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徐民社〔2013〕37号 |
保留 |
6 |
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办法(试行)》 |
徐民规〔2013〕2号
|
保留 |
7 |
关于印发《徐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 |
徐民规〔2013〕3号
|
保留 |
8 |
关于印发《徐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登记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徐民规〔2013〕1号 |
修改 |
9 |
关于印发《徐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
徐民规〔2010〕1号 |
废止 |
10 |
关于印发《徐州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徐民规〔2012〕116号 |
废止 |
11 |
关于印发《关于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资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徐民福〔2012〕11号 |
废止 |
12 |
关于印发《徐州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徐民〔2010〕65号 |
废止 |
13 |
《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 |
徐民事〔2011〕4号 徐财规〔2011〕7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