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吴悠)10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在本月启动。
据了解,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指导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并运营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养老机构。
此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星级制,分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评定内容按《徐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中,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养老机构评定标准指标内容执行。
具体评定程序分为四个阶段。自评申报和资格审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15日),由各养老机构按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并向各县(市)区民政局申报,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申报养老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提出符合二星级标准养老机构的评审意见、具备三星级(含)以上标准养老机构的初步评审意见,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
实地评审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由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各单位,采取资料查验、问卷调查、重点抽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审。
初评公示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实地评审结束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审报告,将评审结果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评审结果审定后,在徐州民政网、徐州老龄网等媒体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布授牌阶段(2018年1月)对取得各星级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徐州主流报刊、徐州民政网、徐州老龄网等媒体进行公布,并对取得三星级以上的养老机构进行授牌。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市民政局决定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作用,将本次评定工作委托徐州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组织实施,等级评审委员会在开始评审前,要组织评审人员,集中学习《徐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深刻领会市民政局有关评审要求,熟悉评审业务,并遵循细则规定,做到评审标准统一,评审方法统一,确保评审科学、客观、合理、公平、公正。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等级评定活动作为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养老机构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发动本辖区养老机构,对照标准,积极申报评审;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做好评审前的查漏补缺,提升完善工作,做好参评材料准备和自评工作,确保申报评审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