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拨2018年社会救助资金共30.31亿元,其中,城乡低保22.4亿元、医疗救助2.4亿元、临时救助1亿元、救灾资金0.38亿元、特困供养1亿元、孤儿生活保障0.36亿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0.87亿元、“两节”慰问资金1.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的具体举措。
江苏省民政厅要求,要安排好困难群众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生活保障和走访慰问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扎实做好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等帮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